实行校长负责制的高等院校党委如何做好保证监督浅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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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振林.实行校长负责制的高等院校党委如何做好保证监督浅析[J].辽宁教育研究,198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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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振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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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医科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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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随着高校领导体制的改变,在那些实行校长负责制的高等院校里,校长是国家任命的学校领导人,对学校行政工作负有全面领导责任。党委则由过去的“一元化”领导变为保证监督,在职能、职权和职责方面发生了相应的变化,其主要是对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在本校的贯彻执行保证监督;对本校发展战略、发展方向、培养目标等各项重大决策的制定与实施,实行保证监督;在加强对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领导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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