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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婚姻法的价值
引用本文:刘传刚,方利民. 论婚姻法的价值[J]. 辽宁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3, 26(2): 10-12
作者姓名:刘传刚  方利民
作者单位:1. 辽宁师范大学,政法学院,辽宁,大连,116029
2. 黑龙江省查哈阳工商局,黑龙江,齐齐哈尔,162116
摘    要:法律价值已经成为我国法学的基本范畴。关于婚姻法的价值在于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指引家庭建设的方向,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笔从婚姻法价值的研究意义、婚姻法价值的概念、婚姻法价值的本质、婚姻法价值的评价标准、婚姻法的价值取向等方面进行尝试性研究。

关 键 词:婚姻法价值 评价标准 本质 价值取向
文章编号:1000-1751(2003)02-0010-03
修稿时间:2002-07-10

On the Value of Marriage Law
Abstract:
Keywords:value of Marriage Law  evaluation criteria  nature  value orient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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