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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职业教育的学位制度应以法律形式固化
作者姓名:李梦卿
作者单位:湖北工业大学高等职业教育研究中心;
摘    要:加强职业教育立法、构建完善的职业教育法律体系,是推进职业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基石。1996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以下简称《职教法》),是我国职业教育发展史上重要的里程碑,在我国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关键时期发挥了保驾护航作用。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职业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职业教育发展中遇到了许多新的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我国职业教育事业进入了攻坚期和破冰区,《职教法》修订被提到了议事日程。由于职业教育具有显著的社会性特征,因此作为我国职业教育领域的基本法,《职教法》在修订过程中需要听取来自不同方面的声音和期待。为了促进《职教法》修订工作的顺利进行,提升《职教法》的科学性、现代性和有效性,我刊与国家教育行政学院职业教育研究中心、《职业教育法》修订实证研究课题组联合开设了本专栏,邀请各个领域的专家、学者及课题组成员畅谈《职教法》修订中的有关问题。内容既可以是我国国情的现实需要,也可以是他山之石的有益启示;既可以是系统的观点,也可以是个案的描述。形式不拘一格,篇幅可长可短。我们深切期待各方的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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