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宗的主体实践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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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普慧. 禅宗的主体实践论[J]. 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学报, 2001, 21(5): 2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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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普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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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陕西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陕西,西安,7100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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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禅 ,是梵语“禅那” (Dhy仭na)之略称 ,意为“静虑”、“思维修” ,它不同于一般哲学上的范畴 ,而是佛教的一种修养实践活动。它原来是印度各派宗教和哲学共同修习的方法 ,而在佛教中具有特殊重要意义 ,因而成为佛教戒、定、慧三学之一的“定学”中最大的一种 ,通常把“禅”与“定”合称为“禅定”。所谓禅定 ,即是通过精神的高度集中 ,观想特定对象、摒弃杂念 ,以臻明镜般的宁静、空纯状态 ,同时在身心上产生异乎常人的功能 ,以泯灭主与客、今与来、可能与现实的对峙。佛教的一切内心修习的实践活动 ,几乎都伴随着禅定而进行。佛祖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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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禅宗 主体实践论 佛教 禅定思想 遁世修行 佛教中国化 静坐修习 |
文章编号: | 1005-6769(2001)05-0023-06 |
修稿时间: | 2000-06-26 |
The Principal Part Practice Theory of Zen Buddhis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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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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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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