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又有十四所职工高等院校经市人民政府批准 教育部同意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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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高民.本市又有十四所职工高等院校经市人民政府批准 教育部同意备案[J].北京成人教育,198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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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高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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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根据国务院国发(1979)225号、教育部(81)教工农字029号两个文件的要求,以调整提高改善办学条件为重点,组织验收组对我市十四所职工高等院校进行了检查验收工作。这次验收工作是在各校自检和互检的基础上进行的,要求验收工作要与总结交流办学经验,改善办学条件相结合,要与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制定改进措施相结合,重点研究解决七个方面的问题,即:办学方向、专业设置、培养目标、办学形式,办学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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