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追索权判决中明确票据再追索权之初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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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赵海盟.票据追索权判决中明确票据再追索权之初探[J].巢湖学院学报,2018(2):46-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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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海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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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安徽大学,安徽 合肥,230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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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票据追索权纠纷案件中,原告向两个以上前手行使追索权,法院在判决中支持原告追索权时,是否可以根据票据被追索权人的请求同时判决支持对其前手的票据再追索权,而不需要票据追索权案件中的被追索人另行起诉,主张该权利.从法的价值角度出发,票据追索权案件判决中明确票据再追索权迎合了法的自由、正义、秩序的基本价值,有利于提高诉讼效率,方便当事人诉讼.票据追索权案件判决中明确票据再追索权具有立法上的可行性,同时对法制的完善具有重要意义.针对当前法学理论上的阻碍,立法上应当对其内涵进行明确界定,同时对撤诉、上诉、答辩期间等配套制度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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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票据再追索权 法的价值 立法界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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