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宪法在制订、修改、解释、实施中的若干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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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韩亚光.我国现行宪法在制订、修改、解释、实施中的若干问题[J].湖南科技学院学报,2008,29(3):114-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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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韩亚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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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工运研究所,北京,1008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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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现行宪法在制订时,某些规定具有超越历史阶段的倾向;某些术语存在落后于时代的地方;某些表述基本符合实际,但不完全符合实际.在修改中,宪法颁布时就存在问题的某些内容,或者修改不够及时,或者一直没有修改;宪法颁布时不存在问题而后来根据实践的发展需要修改的某些内容,或者修改得不彻底,或者没有修改;某些可改可不改或者说根本不必修改的内容做了修改;现行宪法的四次修改,总起来说,虽然坚持、体现和突出了改革的精神,但是不够全面和到位.在解释中,某些提法带有历史局限性.在实施中,某些规定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我们需要进一步完善宪法,增强宪法的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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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宪法 制订 修改 解释 实施 |
文章编号: | 1673-2219(2008)03-0114-04 |
修稿时间: | 2008年2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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