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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四史”中的儒家乐教思想研究
引用本文:张小雨.“前四史”中的儒家乐教思想研究[J].咸阳师范学院学报,2024(1):20-28.
作者姓名:张小雨
作者单位:文山学院人文与传媒学院
基金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委托项目(20JZDW010);
摘    要:“前四史”中的儒家乐教思想来源于先秦儒家,强调音乐的社会属性与教化价值。《史记》与《汉书》极力为乐教作出正当性说明,劝诫君主应当杜绝纵欲享乐,要将音乐作为教化形式推行天下。《后汉书》与《三国志》记载了东汉初年与曹魏时期复兴礼乐教化之实践。《史记》还继承了董仲舒等汉代儒者论乐之特色,将音乐扩大到天地境界,并运用比附思想,将其与五行、五德等进行类比性认识,成为《白虎通》等文献乐教思想的来源,是两汉阴阳五行化了的儒家乐教思想之产物。同时,《史记》给予“发愤而作”、不能展现“中和”情感面貌的文艺作品高度认同,开始强调主体自身情感的独特价值,认为社会必须给予此种个体性充分的认识与肯定。于是,一种有别于西周“能群”观念的、强调个体独特性的音乐哲学观念开始在两汉兴起,最终导致了魏晋时期乐舞与教化脱钩,走向个体化与艺术化。

关 键 词:《史记》  《汉书》  《后汉书》  《三国志》  儒家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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