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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经济法的本质析保护国有资产流失的新途径
引用本文:刘刚.从经济法的本质析保护国有资产流失的新途径[J].黑龙江科技信息,2008,36(9):162.
作者姓名:刘刚
作者单位:青岛飞洋职业学院,山东,青岛,266111
摘    要:经济法是在市场经济高度发展下,为保障经济安全、健康、稳定、高效发展而出现的,在规范市场经济主体行为的同时,以实现整个社会经济利益的持续化普遍化.经济法是经济性与社会性的有机统一,这样的特性决定经济法必须建立"社会化"的程序法才能符合其本质特性,公益诉讼制度的建立正好契合了这种需求.面对国有资产流失严重,我们无法保护的困境,建立新型的经济公益诉讼是对国有资产流失救济的新途径,也深化经济法保护社会整体利益精神的新尝试.

关 键 词:社会化  公益诉讼  整体利益  保护  经济法的本质  经济法保护  国有  新尝试  益精  救济  经济公益诉讼  困境  严重  资产流失  需求  契合  公益诉讼制度  本质特性  程序法  统一  社会性  经济性  普遍化  持续化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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