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比喻是最常用到的一种修辞方式。但是,它还有许多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一、手段和目的。“比”是手段,“具体、形象、生动”也还是手段。比喻的最终和真正的目的在“喻”,在使人知晓被比的事物。二、客观基础。事物是千差万别的,而从就某方面来说,事物间又有惊人的相似之处。这就给比喻提供了客观基础。三、主观因素。运用比喻要注意爱憎褒贬,运用和理解比喻都因人而异有不同的解释,这就涉及到比喻的主观因素问题。客观、主观,相反相成,矛盾统一,而以客观为基础。四、所谓“熟知”原则。用熟知事物说明不熟知事物,这是比喻的一般原则。但是也不能把它强调得过分,因为作比事物和被比事物靠了它们之间的相似点而能互相注释。五、相似点——比喻的灵魂。被比事物、作比事物和相似点是构成比喻的三个要素,但是三者不是平等并列的,相似点是核心和灵魂。六、表达方法。比喻有种种表达方法。孤立看,表达方法似乎可以自由选择;联系起具体语言环境,就看出它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表达方法也不能决定比喻的质的差别和等级。七、似比喻而非比喻。比喻着眼于内容,不能光看形式。用有比喻词、形式象比喻的语句不一定是比喻语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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