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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侵害名誉权、隐私权新的司法解释建议稿(依据部分·续一)
引用本文:专题课题组.新闻侵害名誉权、隐私权新的司法解释建议稿(依据部分·续一)[J].新闻记者,2008(3):42-45.
作者姓名:专题课题组
摘    要:建议条文三、连续性报道] 问:在连续性报道中,阶段性事实与最终结论不符的,能否认定为报道失实? 答:报道阶段性事实时虽然报道内容与最终结论不符,但只要有合理可信的依据和来源,而不是主观臆造,并且及时跟踪报道事件进展的,不能认定为报道失实.

关 键 词:新闻侵害名誉权  隐私权  司法解释  事件  及时跟踪  来源  报道内容  报道失实  终结论  阶段性  连续性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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