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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生态环境法治的核心——“普遍守法”
引用本文:陈光.我国生态环境法治的核心——“普遍守法”[J].赤峰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07,23(4):76-77.
作者姓名:陈光
作者单位:赤峰市环保局 内蒙古赤峰024000
摘    要:对我国生态环境法治的核心——"普遍守法"从执法和守法两个方面进行了论述.

关 键 词:生态环境  环境  自然资源  法治建设
文章编号:1673-260X(2007)04-007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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