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数学教学中的反例 |
| |
引用本文: | 陈任科,王遂俊.浅谈数学教学中的反例[J].小学教学研究,1989(11). |
| |
作者姓名: | 陈任科 王遂俊 |
| |
作者单位: | 山西省夏县教师进修学校,山西省夏县教师进修学校 |
| |
摘 要: | 众所周知,要证明一个命题正确,必须经过严密的逻辑推理。而要证明一个命题是错误的,十分简明而又有说服力的是举出一个反例。例如,“自然数不是质数,就是合数”这一命题,只要举出1是自然数,但它既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即可说明这个命题是错误的。又如,要想说明“两个质数的乘积一定是奇数”的结论不成立,也只要举出一个反例就行了。例如,2是质数,那么它和任何质数的乘积都是偶数,而不是奇数,这就说明这一结论不成立。这种与命题相矛盾的例子,数学上叫反例。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