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贻琦二三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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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钊.梅贻琦二三事[J].中小学校长谋略,2004(1):44-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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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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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31年冬,悔贻琦42岁被任命为清华大学校长,自此连任清华大学校长达17年之久,其中包括在西南联台大学的8年,他上任后住在当时的法定校长住宅.按旧例.连卫生纸都是公家供给,有公务人员按时送到。他却主动放弃可以享受的一些“特权”,自己付家里工人的工资;自己付电话费;不要学校每月免费供应的两吨煤;从不让他的家人乘坐小轿车用来办私事,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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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梅贻琦 清华大学 校长 学校管理 教育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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