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范畴的界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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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姜利军,胡新文.民营企业范畴的界定[J].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0(4):13-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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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姜利军 胡新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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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安徽财贸学院企业管理系,安徽蚌埠233041 [2]江苏省人民银行,江苏南京251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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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国内当前对民营企业这一范畴的界定不一,有认为它是私有的,有认为,它是非国有的,也有认为它包括所有的经济形式,还有认为这一范畴不规范而主张取消的。这极不利于民营企业在理论上的澄清及其在实践中的发展。本文在对这些观点进行分析和总结的基础上,尝试提出自己的看法,即民营企业是由某一民间集体不可分割地共同拥有全部或部分企业所有权,并直接或间接地去加以经营的经济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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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民营企业 范畴 界定 企业所有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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