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研究自由的界限标准及法律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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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曾祥文 曹冬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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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成都理工大学文法学院 四川成都610059 2. 贵州大学法学院 贵州 贵阳 550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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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科学研究自由的存在不仅仅是科学技术发展的必要保证,更是人类科学技术进步的基础。自由在科学研究中的意义在于解放科学研究者研究行为的束缚力。束缚力的解放给予研究者更大的空间,可以说自由是科研工作者进行科研活动的基础。也应该注意到绝对的科学研究自由必然导致对社会的危害,因此,对科学研究自由必须有一个界限标准,并且以法律手段保障界限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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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科学研究自由 界限 法律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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