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人性善恶观对中西法律传统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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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莉.谈人性善恶观对中西法律传统的影响[J].巢湖学院学报,2007,9(4):2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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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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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湘潭大学法学院,湖南,湘潭,411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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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人性假定是研究法及法现象的人性基础的理论基础和主要方法,而人性善恶观又是法的人性假定的主要内容。中西法律传统中法理观念差异的根本原因就在于对人的根本认识有差异,同时中西法律传统中对人性善恶的假定中又存在某些相似或共同之处,所以从人性善恶观对中西法律传统的影响出发,可以发现和认识中西法律传统的某些异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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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人性假定 人性善恶观 中西法律传统 |
文章编号: | 1672-2868(2007)04-0023-04 |
修稿时间: | 2007-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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