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身份证件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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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福建省仙游县档案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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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户籍制度是一个国家最基本的社会制度,是国家对基层社会控制的重要工具。我国的户籍制度起源较早,发展较完善。据甲骨文记载,在商代就开始了人口登记制度。民国初期北洋政府先后颁布了《警察厅户口调查规则》(1915年)、《县治户口编查规则》(1915年)、《京兆各属户口编查单行细则》(1916年)等条例。民国二十年(1931年)南京国民政府正式颁布《户籍法》,1934年对该法进行修正,1946年对该法进行第二次修正。该法分通则、籍别登记、身份登记、迁徙登记、变更登记、登记申请、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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