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我国《仲裁法》中的当事人意识自治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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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方纯.浅论我国《仲裁法》中的当事人意识自治原则[J].韩山师范学院学报,199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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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方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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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第一部《仲裁法》于1994年8月31日通过并颁布,95年9月1日开始生效。它基本上统一了我国的仲裁制度(不包括劳动争议仲裁和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仲裁),因为在此之前,我国已有14个法律、82个行政法规和192个地方法规,作出了有关仲裁的规定,但这些法规只是解决某类纠纷或某方面问题,没有形成统一规范的仲裁制度。《仲裁法》颁布同时对仲裁制度本身的健全和完善有着更为重要的意义,它充分体现了当今世界各国或地区仲裁所普遍适用的主要原则和普遍具有的主要特点,例如仲裁的自愿性、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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