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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老师讽刺学生”也是讽刺
作者姓名:王传涛
摘    要:博客链接http://blog.sina.com.cn/xiaotao8411教育部最新公开征求意见,中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不得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事实上,让学生更有尊严的主体不是老师,而应该是教育权力的表现形式。

关 键 词:学生减负  讽刺  老师  变相体罚  教育方式  西方教育  教育部门  表现形式  中小学教师  素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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