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涉农法制传播机制的缺失与构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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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平,宋韧.电视涉农法制传播机制的缺失与构建[J].声屏世界,2013(6):31-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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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平 宋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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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江苏师范大学 [2]徐州市鼓楼区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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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201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媒体法制传播与农民话语权保障研究》(项目编号:12BXW018); 江苏省2011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资助项目《我国电视涉农法制报道现状与发展研究》(项目编号:2011SJB860004)的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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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从电视媒介日益成为中国农村普法传播的主渠道角度看,重视和发挥电视涉农法制传播的对农普法作用,是极其重要的。①从"一五"普法到目前的"六五"普法,党和国家一直在强调要充分发挥电视等传媒的普法宣传教育作用。中宣部、司法部、民政部、农业部、全国普法办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农民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中也强调"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农民学法用法工作,积极发挥大众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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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制报道 普法宣传 传播机制 地方电视台 传播目标 电视媒介 法制宣传教育 大众传媒 中国农村 传播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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