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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疑二则
引用本文:陈斌.辨疑二则[J].宁夏教育,1984(5).
作者姓名:陈斌
摘    要:一、胁服夺其官(高中语文第四册《书博鸡者事》)课本注“胁服”:“受威胁而屈服”,我以为不妥.文中说:“使者遂逮守,胁服夺其官”.从整个句子看,这是一个主动句,全句主语“使者”统摄“逮守”、“胁服”、“夺其官”三个谓语,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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