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机关和直属单位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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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日前,教育部党组发出《关于印发〈教育部机关和直属单位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办法〉的通知》(教党2014]37号)。《实施办法》全面覆盖党风建设、任免选拔机制、信息公开、纪检监察等各领域,要求建立党员干部腐败迹象识别和调查机制,当领导干部有不合理的高水准生活、同一些企业负责人之间有不同寻常的私人交往、滥用自由裁量权、隐瞒应当报告的个人重大事项等情况时,将及时介入调查。现全文转载《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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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直属单位 教育部 机关 《实施办法》 企业负责人 自由裁量权 党风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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