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有必要修改——专访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余凌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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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中旭.《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有必要修改——专访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余凌云[J].中国新闻周刊,2007(43):36-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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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中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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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国新闻周刊:你觉得这次警察枪击医生的事件中,警察处理得妥当吗?
余凌云(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从事行政法、警察法研究。曾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供职):从目前媒体报道的情况来看,我觉得他违反了《警察法》和《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他如果受到危及生命的暴力威胁,可以开枪,但他并没有受到这种威胁。第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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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清华大学法学院 人民警察 武器 警械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警察法》 修改 中国新闻周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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