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有必要修改——专访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余凌云
引用本文:杨中旭.《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有必要修改——专访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余凌云[J].中国新闻周刊,2007(43):36-37.
作者姓名:杨中旭
摘    要:中国新闻周刊:你觉得这次警察枪击医生的事件中,警察处理得妥当吗? 余凌云(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从事行政法、警察法研究。曾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供职):从目前媒体报道的情况来看,我觉得他违反了《警察法》和《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他如果受到危及生命的暴力威胁,可以开枪,但他并没有受到这种威胁。第一段]

关 键 词:清华大学法学院  人民警察  武器  警械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警察法》  修改  中国新闻周刊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