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拆迁条例修订影响深远
摘    要:《物权法》将于10月1日起施行,该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这里所说的“法律”,应当是指严格意义上的法律,即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而目前所适用的只是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即2001年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一段]

关 键 词:《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拆迁条例  修订  法律规定  《物权法》  规范性文件  公共利益  集体所有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