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条例修订影响深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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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物权法》将于10月1日起施行,该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这里所说的“法律”,应当是指严格意义上的法律,即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而目前所适用的只是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即2001年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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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拆迁条例 修订 法律规定 《物权法》 规范性文件 公共利益 集体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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