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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间隔号在外国人名翻译中的使用
作者姓名:刘平
摘    要:外国人名中各部分(如名与姓和复合名的名与名之间)的分界在翻译成中文时应使用间隔号(即“中圆点”)标示。国家技术监督局1995年12月13日颁布、1996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标点符号用法》(GT/T15834—1995)中的有关规定如下:4.14间隔号4.14.1外国人名和某些少数民族人名内各部分的分界,用间隔号标示。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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