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法院试点未成年人犯罪前科档案封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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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毛一竹.广州法院试点未成年人犯罪前科档案封存[J].兰台世界,2012(19):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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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毛一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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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5月14日上午11时,曾因抢劫罪被判刑,如今已从技校毕业并就业的小刘和小陈(化名),在广州市黄埔区法院聆听法官宣读《犯罪前科档案封存决定书》,这个决定书影响着他们回归社会后的人生。未成年人犯罪前科档案封存制度是当前我国少年刑事审判制度的探索。作为广州市最早进行试点的基层法院,黄埔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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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未成年人犯罪 回归社会 广州市 档案 前科 封存 抢劫罪 刑事审判制度 决定书 州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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