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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转国家教委《关于加快改革和积极发展普通高等教育的意见》中关于高校科技工作和校办产业的内容摘录
摘    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工作要认真贯彻国家的科技方针。坚持面向经济建设,坚持同教学相结合。充分调动科技队伍的积极性,在把主要力量投入为国民经济建设服务的同时,保持一支精干队伍稳定持续地开展基础性研究,巩固并再建一批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在组织优势力量承担国家重大任务的同时,引导广大科技人员走向社会,面向市场,积极开展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急需的应用、开发研究,并要大力加强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工作。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要把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中急需解决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作为主攻方向。要改革科技管理体制,加强多种形式产、学、研合作,形成一批与产业界密切结合的人才培养与研究、开发基地。要建立合理的科技投入机制,在国家继续加强对科技投入的同时,积极开拓科技投资渠道,增加科技贷款和设立高新技术开发风险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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