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的魅力——《法理学》教学教法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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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勤芳.法理学的魅力——《法理学》教学教法思考[J].时代教育,2010(8):112-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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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勤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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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集美大学政法学院,福建厦门,361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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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法学教学体系及课程设置中,法理学是专业基础课,统领着法学的教学,既构成了法学阶梯的入门课程,又高于部门法学,成为法学的理论集大成学科.法理学作为一门综合性学科,应该既是一门传播法律意识、传承法律精神、传授法律基础知识综合性学科,又是一门集知识性、趣味性与思考性于一体的实践性科学,教师必须改变传统的教学方式,使这门课程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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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律意识 法律精神 法律知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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