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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师可评副教授
引用本文:赵文彦.小学教师可评副教授[J].素质教育,2006(4):27-27.
作者姓名:赵文彦
作者单位:山西闻喜县城关中学
摘    要:根据新通过的《义务教育法》的相关规定,今后小学教师也可以参评副教授。 据介绍,过去中小学的教师职务序列是中、小学分设,中学的初级、中级、高级与助教、讲师和副教授相对应,而小学则达不到。新《义务教育法》将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职务序列打通,小学和中学的差别不复存在,初级、中级、高级都与助教、讲师和副教授相对应,小学教师也可以评副教授,这将对小学教师是很大的鼓励。

关 键 词:中小学  副教授  教师  《义务教育法》  义务教育阶段  职务序列  相关规定  初级  中学  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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