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视野下的知识产权法——从经济法总则谈知识产权法的部门法属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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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孙益武.经济法视野下的知识产权法——从经济法总则谈知识产权法的部门法属性[J].江西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6,31(4):17-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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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孙益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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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复旦大学,法学院,上海,2004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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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传统的部门法分类方法将知识产权法归入民法,这种划分值得商榷。实际上,知识产权法作为公法、私法领域之外的社会法,和经济法却有着紧密的联系。文章试图从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经济法兴起的时代背景、经济法的立法目的和基本原则等几个方面阐述知识产权法与经济法的渊源,同时在法理上比较、论证将知识产权法归入经济法的调整范围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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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经济法 知识产权法 调整对象 时代背景 立法目的 基本原则 |
文章编号: | 1008-3537(2006)04-0017-03 |
收稿时间: | 2005-11-20 |
修稿时间: | 2005年11月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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