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师范类大学生法律素质的培养——兼论《教育法学》课程教学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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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谭细龙.论师范类大学生法律素质的培养——兼论《教育法学》课程教学改革[J].培训与研究,2007,24(12):10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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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谭细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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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 武汉430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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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师范大学生是未来的"人类灵魂工程师",是教育人的人,加强法制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只有"人类灵魂工程师"自身具有良好的教育法律素养,才能培养出具备法律素质的学生。《教育法学》是师范类大学生学习教育法学专业知识、掌握教育法律法规、树立法制观念、提高依法执教能力的主要课程,改革《教育法学》的教学内容和方式,提高教学实效,对于提高师范类大学生教育法律素质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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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师范类大学生 法律素质 教育法学 教学改革 |
文章编号: | 1007-1687(2007)12-0100-02 |
收稿时间: | 2007-09-27 |
修稿时间: | 2007年9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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