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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师范类大学生法律素质的培养——兼论《教育法学》课程教学改革
引用本文:谭细龙.论师范类大学生法律素质的培养——兼论《教育法学》课程教学改革[J].培训与研究,2007,24(12):100-101.
作者姓名:谭细龙
作者单位:湖北第二师范学院 武汉430205
摘    要:师范大学生是未来的"人类灵魂工程师",是教育人的人,加强法制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只有"人类灵魂工程师"自身具有良好的教育法律素养,才能培养出具备法律素质的学生。《教育法学》是师范类大学生学习教育法学专业知识、掌握教育法律法规、树立法制观念、提高依法执教能力的主要课程,改革《教育法学》的教学内容和方式,提高教学实效,对于提高师范类大学生教育法律素质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 键 词:师范类大学生  法律素质  教育法学  教学改革
文章编号:1007-1687(2007)12-0100-02
收稿时间:2007-09-27
修稿时间:2007年9月27日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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