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将为服务西部基层满3年的大学生代偿学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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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茜.国家将为服务西部基层满3年的大学生代偿学费[J].陕西教育,2009(6):71-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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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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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林学院园林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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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刊讯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日前下发的通知,自今年起,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应届毕业生如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可享受相应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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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西部地区 服务期 学费 大学生 应届毕业生 基层单位 中央部门 助学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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