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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德国的初等教育
引用本文:张曼云.联邦德国的初等教育[J].比较教育研究,1987(2).
作者姓名:张曼云
摘    要: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由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分别行使国家职能。联邦政府制定法令,然后由州政府执行。公共学校和教育制度由州政府制定,教育法令也由州政府公布。因此,各州的普通教育不尽相同。如义务教育,有的州是九年,有的州则是十年。——联邦德国的教育制度,一般说来小学是四年,儿童六岁入学,十岁毕业。小学毕业后可以分别升入三种不同类型的学校:(1)五年制的主要学校即普通中学;(2)六年制的实科学校即中间学校;(3)九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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