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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法》中添加电子文件内容的几点建议
作者姓名:陈楠楠
作者单位:苏州大学社会学院
摘    要: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以下简称《电子签名法》),并于2005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电子签名法》被喻为“我国首部真正意义的信息化法律”.也是我国制定的确认电子文件法律证据性的第一部法律。在现行《档案法》中添加电子文件的部分,必须建立在《电子签名法》的基础之上,同时作为《电子签名法》的上位法,既要做到保证与之协调,又要从宏观的角度制定《档案法》。

关 键 词:《电子签名法》  《档案法》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文件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  电子文件  会议通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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