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苏日中立条约》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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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丽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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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41年4月13日,苏联和日本在莫斯科签订了有效期为5年的《苏日中立条约》(以下简称《条约》),一时震惊中外。该条约的正文共4条,其主要内容是:维持彼此间的和平友好关系,互不侵犯对方的领土;如果缔约一方成为一个或几个第三国的战争对象时,缔约另一方将严守中立。同时,条约还另附有一项共同宣言:“苏联保证尊重满洲国的领土完整和不可侵犯。日本保证尊重蒙古人民共和国的领土完整和不可侵犯。”苏联史学界历来认为这一条约“是我国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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