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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中职招生做出六项调整
摘    要:<正> 为使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政策更加适应改革和发展的需要,辽宁省教育厅近日对全省现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做了进一步的改革和调整。1.除师范、卫生等特殊专业和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班外,中职学校招生计划由招生学校根据其办学条件和有关规定自主确定,普通中专和成人中专的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后,由省教育厅统一公布;职业高中和职业中专的招生计划报市教育行政部门,由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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