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之”与“告知” |
| |
引用本文: | 汤志鸿.“告之”与“告知”[J].现代语文,2003(3). |
| |
作者姓名: | 汤志鸿 |
| |
摘 要: | 《文汇报》2002年1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已经明确地把我们的观点告之了日本政府的有关方面。”《北京晚报》1999年11月22日:“记者拨通了该公司的电话,一位女士既不肯告之公司的名称,也不肯报出自己的高姓……”“告之”是文言文里的常用词,有动词“告”和代词“之”构成。如《孟子·告子下》:“夫苟好善,则四海之内皆将轻千里而来告之以善。”这是孟子与公孙丑谈论乐正子能治理国政的一句话。句中“告之”的“之”,即指乐正子。这句话的意思是:如果乐正子爱好善言,那么四面八方的人都会不远千里赶来,把善言告诉…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