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次人才必须具备四种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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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孝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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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内蒙古专家服务中心,内蒙古,呼和浩特,010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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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不同领域,不同部门,特别是不同的领导和学者对高层次人才的界定是不一样的。人事部门一般是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或具有硕士(含)以上学历的人才称为高层次人才,并且作为高层次人才统计的统一标准;然而也有一些领导或专家把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等专家级的人才称为高层次人才。笔者认为高层次人才除了量化标准外,应该还有其非量化的标准,那就是都有一个共性,高层次人才必须具备四种能力,即:高超的学习能力、高超的实践能力、高超的创新能力、高超的展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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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高层次人才 衡量标准 能力 |
文章编号: | 1007-6921(2006)18-0062-02 |
修稿时间: | 2006-05-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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