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10年期保险业务档案保管期限的思考 |
| |
引用本文: | 林世敏.对10年期保险业务档案保管期限的思考[J].云南档案,2007(6):36-37. |
| |
作者姓名: | 林世敏 |
| |
作者单位: | 中国人保财险云南省分公司 |
| |
摘 要: | <正>《保险法》第124条"保险公司应当妥善保管有关业务经营活动的完整帐簿、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前款规定的帐簿、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的保管期限,自保险合同终止之日起计算,不得少于10年"。依据这一原则来确定保险业务档案的保管期限则至少保存10年,这是一个非常宏观的原则,而在保险公司对业务档案的实际管理与操作过程中,如果所有保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