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到底有多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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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海华.《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到底有多大[J].中国教工,2008(2):18-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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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海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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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事业单位聘用制劳动合同性质上属于劳动合同,理应纳入国家统一的劳动台同制度中,受劳动台同法的调整;
事业单位在性质上与企业不尽相同,但其用人制度与企业的用工制度没有本质区别,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也没有本质区别。不能因为行政管理部门权限划分等原因,将事业单位聘用制合同排除在劳动合同法适用范围之外;
2005年制定公务员法后,事业单位中的绝大多数人员被排除在公务员的范围之外,这部分人员如果不能适用劳动法的规定,发生有关争议时将无法可依;
将事业单位聘用制劳动合同纳入劳动合同法调整,能够在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过程中,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实体法保护,也有利于解决事业单位存在的积弊,缓解改革带来的社会矛盾,促进事业单位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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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劳动合同法》 事业单位 行政管理部门 改革过程 合同性质 公务员法 聘用制 国家统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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