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要正确使用法律术语(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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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军.写作要正确使用法律术语(二)[J].新闻与写作,2006(8):13-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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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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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传媒大学新闻传播学院传播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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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罪犯不同于犯罪嫌疑人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只有被法院依法判决为有罪的人才能称为罪犯。在判决之前,则根据诉讼阶段的不同分别有不同的称谓。在立案侦查阶段应称为犯罪嫌疑人堤起公诉后称为被告人。如:“浙江逮捕5名破坏春耕罪犯”中的罪犯和“某地逮捕3名杀人罪犯”中的罪犯都应改为犯罪嫌疑人。由于“人犯”的提法不确切,现行的刑事诉讼法取消了“人犯”这一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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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律术语 犯罪嫌疑人 刑事诉讼法 新闻写作 诉讼阶段 侦查阶段 罪犯 被告人 判决 逮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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