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倡议下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人权观的制度化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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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马忠法 谢迪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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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复旦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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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会科学重大项目“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国际法治创新研究”(18ZDA15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人类命运共同体’国际法理论与实践研究”(18AFX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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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蕴含了丰富的人权思想,包括生存权、发展权是首要基本人权理念、美好生活权理念、系统治理理念和交流互鉴理念,共同构成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人权观。当前,这种人权观在“一带一路”倡议下已取得一定程度的制度化成果,但与西方人权观在双边、区域性协定中的制度化相比,还存在不足:生存权的“首要基本”地位不够突出,减贫与就业议题的制度化不够充分,集体人权、新兴人权的制度化不够全面,对程序规则的重视程度不足,交流互鉴理念的制度化不够深入等。建议从章节排布、实体制度、程序制度三方面,综合推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人权观在“一带一路”倡议下的制度化。在充分利用规则切实提高人权保护水平的同时,进一步拓展中国在人权领域中的制度性话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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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一带一路”倡议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人权观 制度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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