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确立沉默权制度的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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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惠萍.对我国确立沉默权制度的探讨[J].大众科技,2004(2):75-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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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惠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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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广东,广州,510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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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主场经济快速发展,及其与国际的接轨,我国确立了依法治国的方针,在1998年10月,我国正式加入了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下简称"公约")"公约"第14条第3款规定,受刑事追诉的人不得被强迫作不利于自已的证言,或者强迫承认犯罪,这就是任何人不受强迫自证其罪的原则,沉默权就是这一原则的延伸和具体措施之一.我国政府加入了此公约,由此引发了关于我国是否确立,或者说是否引进西方的沉默权进行了大讨论,赞成者有,反对者也有.本人对此持赞成态度.下面就沉默权在我国是否确立和如何确立做一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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