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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计划中的“备注”值得关注
作者姓名:郭小川
摘    要:第十六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据此制定的《武汉大学关于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规定》(另文公布)。对国防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生体格检查标准》。

关 键 词:招生计划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中国人民解放军  身体健康状况  武汉大学  检查标准  教育部  卫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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