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零距离”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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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健.为“零距离”辩[J].交通职业教育,20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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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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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关于零距离说,不少人都不太赞同。其反对的理由,一是彼此取消说。如庄西真先生在《职教论坛》2009年第4期撰文《距离产生美》,陈述自己反对零距离的理由,认为职业学校和企业是两个不同性质的组织,企业是一种经济组织,学校则是一种教育组织;又说,从分工角度看,都零距离了,那还同时要职业学校和企业干嘛,二者只留一种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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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不同性质 职业学校 职业教育 零距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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