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不久,在某地发生了一起教师诉学校返还2500元课酬金及利息的民事纠纷,法院经审理后支持教师的诉讼请求,判令学校在判决生效后即向教师支付课酬金2500元及利息,学校败诉。此案是该市首例教师把学校作为民事诉讼主体推上被告席的案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并在一些高等学校引起强烈反响。该案是如何发生的呢?2000年6月20日,社会力量举办的教育机构某研修大学教师李某,在教室上与学生宋某发生冲突。事后,学生宋某提出让教师李某赔偿医药费及精神损失2500元。同年6月30日,学校在得到教师李某口头委托的情况下,将李某一学期课酬费2550元中的2500元作为赔偿费付给学生宋某,学生宋某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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