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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新刑法确立的“优先赔偿”原则
作者姓名:严志慧  赖昭万
作者单位:于都县法院
摘    要:《刑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承担民事陪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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