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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制度与税法规定相互协调的思考
引用本文:罗粹,赵雪枝.会计制度与税法规定相互协调的思考[J].湘潭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30(6):60-62.
作者姓名:罗粹  赵雪枝
作者单位:1. 常德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局,湖南,常德,415000
2. 湖南科技大学商学院,湖南,湘潭,411201
摘    要:2008年1月1日,新《企业所得税法》开始实施后,如何协调或减少已与国际惯例趋同的会计制度与新《企业所得税法》在会计处理上的差异和摩擦,从而减少企业遵从会计制度和税法的成本已成为一个热点话题。本文从企业会计制度与税法的两个角度,详细论述了我国会计与税法之间产生差异的原因,以及由差异引起的一系列问题,最后提出了我国会计制度与税法规定相互协调的具体措施。

关 键 词:新会计准则  新《企业所得税法》  差异  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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