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正确认识和对待“新闻官司”
引用本文:王建国.正确认识和对待“新闻官司”[J].新闻爱好者,1995(8).
作者姓名:王建国
摘    要:近几年来,社会上发生的新闻侵权纠纷明显增多,诉诸于法律的“新闻官司”也不断出现。作为党和政府喉舌的党报,成为被告的也不鲜见。而不少“新闻官司”的审理结果,大都以新闻单位和记者败诉而告终。 “新闻官司”的出现和增多,在社会上激起多层面的反应。它不仅引起社会公众的关注和思考,也给法律工作者提出了很多法律问题,在新闻界引起很大震动。虽然大多数新闻工作者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能以正常的心态对待这一社会现象,但确有不少新闻工作者,不愿接受这个现实,对此感到困惑、茫然和苦恼,心理压力很大,有的认为批评报道难以把握,弄不好就会“吃官司”,有畏难情绪;有的认为新闻素材是被采访单位或个人提供的,出了问题不该找新闻单位麻烦;还有的由于受传统观念和习惯势力的影响,认为当被告丢人,上法庭没“面子”,因而即使有理也愿意私了或非诉和解,不愿与人对簿公堂,还有的由于对有关法律不熟悉,对正常的诉讼程序不了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